德州放火罪的立案标準是: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産或者他人财産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