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口頭辭退的能要求賠償。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内是不能辭退的,如果非法辭退女職工的,就需要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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