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河南商丘虞城縣教師孫存良因故被開除出教師隊伍,4年後卻偶然發現自己的名字依然列在學校的黑闆上,孫存良這才開始知道自己的身份被人頂替。他自己被開除後回家務農打工,而有人在以他的身份繼續從事教師工作。此後,孫存良開始多次舉報。
近日,河南商丘虞城縣村民孫存良舉報自己被頂崗20多年一事引發輿論關注。2月24日,虞城縣教育體育局發布通報,确認頂崗一事屬實。
通報稱,2018年5月,頂崗人南某成因頂替民師指标被縣教育體育局取消其以孫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停止發放退休金。通報還稱,2010年11月南某成與孫存良二人私下達成了每月支付孫存良350元的協議,履行至2017年11月。
2月24日,孫存良向潇湘晨報記者表示,當年确實與南某成簽訂了這樣一份協議,但是是被“脅迫”簽訂的。後來對方在2017年停止向他支付款項後,他繼續向縣裡有關部門舉報,直到2018年縣裡才對此事進行了處理,公安部門以冒用身份證的名義對南某成給予行政罰款1000元。
同時孫存良稱,因頂替者參保了事業單位人員職工養老保險,還導緻他無法參保農村養老保險。“這個按照國家政策來,我能享受哪種就哪種,但我主要是追究的是參與頂崗事件其他人員的責任。”孫存良,自己持續舉報,也是為了争一口氣,“他退休時隻有44歲,難道沒有人看出來?”
24日,潇湘晨報記者緻電虞城縣紀委監委和縣體育教育局主要負責人,截至發稿,電話均無人接聽,亦未回複記者短信。
舉報者:因故被開除,幾年後發現自己被頂崗
孫存良出生于1957年,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縣稍崗鎮孫樓村人。在1977年,高中畢業的孫存良因村裡學校老師缺失,當時的村支書便找上了他,想讓他去村中的小學任教。
“讓我去教書,說村裡的小孩們上學都沒老師教。”孫存良答應了,遂成為他所在村莊小學的一名民辦教師,有河南省民辦教師的編制。
孫存良因因故在1992年被開除。孫存良說,在被開除之後,他回家務農,有時打點零工。
但在幾年後,他兒子在去他之前執教的學校玩的時候,卻意外發現在學校黑闆執勤表上,竟然還有“孫存良”的名字。孫存良得知此事之後,懷疑自己的身份和檔案被人頂替。後經過打聽,頂替他身份的這個人叫作南某成,是他原所在學校會計孫某星的小舅子。南某成是虞城縣利民鎮人,1973年出生。
在2001年,孫存良聽說虞城縣開始對教師工資發放制度進行改革,以前鎮上的教師都是由鄉财政所負擔一半,縣教育局負責一半,但改革後統一由縣教育局進行負擔,鎮上的很多教師都去填寫了相關資料。
孫存良也跑到鄉财政所進行資料填報,但對方告訴他,因為他已經被開除,所以名單裡沒有他的名字。
“我當時就是想去試一下,既然我的身份和檔案被人保留了下來,那這份名單裡為什麼沒有我呢?”孫存良說,此後,他開始不斷向縣紀委等多部門進行舉報。
在他舉報的同時,學校會計孫某星找到他,提出拿出5000元來解決這個事情。“我當時收了這個錢,但轉手就向縣裡進行了舉報,這5000塊錢也是個證據。”孫存良回憶稱,當時接待他的人稱這5000元需要充公。
“我當時說,充公可以,可以恢複我教師身份嗎?對方沒有做聲。”孫存良說,之後他堅持實名舉報此事。
“我舉報我的,他(指南某成)繼續當他的老師。”孫存良說。
舉報者起訴縣教育局和人社局被駁回,頂替者被處1000元行政處罰
孫存良說,直到2010年,此事終于引起了縣裡有關領導重視,并确認南某成存在頂崗行為,但與此同時,南某成的家人也給他施加了壓力。
“他七八十歲的父親跑到了我家裡鬧,我妻子帶着孫子都住到親戚家裡去了。”孫存良說,在這種情況下,他與南某成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在每個月南某成向他支付350元,一直到他退休。
“他一直在我家裡鬧,萬一出了問題怎麼辦。”孫存良認為,自己當時簽訂這份協議是被“脅迫”的。
不過,孫存良并沒有向記者出示這份協議。“當時就是手寫了一份,簽完對方就拿走了。”孫存良的家人稱。
而事情到了2017年10月,事情再次起了變化。
孫存良說,在這之後,南某成再沒有向他支付這筆費用。同時此前,他從以前同事處了解到,當地教育部門曾發放一筆教齡補貼。
“有幾萬塊錢,按照教齡來的,我在學校交了15年,那這筆錢也應該有我的一份。”孫存良說,他讨要無果後,他再次向縣裡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同時在2018年,孫存良狀告虞城縣體育教育局和虞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張要恢複他的養老待遇,補發停職期間工資40萬,但兩起起訴均被河南省夏邑縣人民法院予以駁回。
在與虞城縣體育教育局一案的判決書中,該局曾答辯:在孫存良1992年3月被開除後,其所占用的民師指标沒有被取消。該指标被南某成的名字參加民師轉正考試,成績合格被錄取,後一直使用孫存良的名字任教。孫存良發現自己名字被南某成使用後,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此事,虞城縣紀委經調查,建議虞城縣教育體育局給予南某成開除處分。虞城縣體育教育局調查認為,在孫存良已經違紀被開除的情況下,南某成僅僅是占用了孫存良本應當取消的民師指标和名字,後來轉正是通過自己的考試成績取得的,是一種違紀行為,并決定取消其以孫存良之名享受的退休待遇。
虞城縣體育教育局還出示了一份證據,即南某成與孫存良簽訂的協議和孫存良的保證書,證明孫存良曾保證不再因此事上訪。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虞城縣體育教育局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具備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的法定職責,法院駁回其起訴。
而在與虞城縣人社局一案中,虞城縣人社局答辯,孫存良在1992年被清退出教師退伍後,一直在家務農,沒有為虞城縣的教育事業付出勞動,不應當享受退休教師待遇。法院認為,虞城縣人社局停發孫存良退休待遇,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孫存良要求支付養老保險金的理由不能成立。
實際上,在當年,孫存良還向公安部門報案,要求處理南某成冒用其身份證一事。虞城縣公安局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南某成因自2001年以來冒用孫存良身份,頂替孫存良其教師資格,在三莊集中心小學及田廟小學教學,并使用其身份證信息辦理工資卡和退休手續,公安機關決定對其罰款1000元。
官方稱事件參與相關人員在當年被“嚴肅處理”,舉報人稱從未聽說
在官司敗訴之後,孫存良仍在持續舉報此事。
“退休要60歲,辦理退休手續時隻有44歲,難道沒有人看出來嗎?”孫存良說,在自己持續舉報的情況下,南某成依舊能夠持續擔任教師,還辦理了退休手續,離不開其他工作人員的參與。
“我後來不斷舉報就是要争一口氣。”孫存良說,他早年家裡條件困難,現在還算過得去,在南某成以他的名義辦理退休後,因為在人社系統中參保了事業單位的職工保險,導緻他也無法享受農村養老保險。
不過,據媒體報道,虞城縣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撤銷南某成冒用領取的“事業單位退休金”并對多領取金額進行追繳,孫存良本人的城鄉居民養老賬戶已恢複。記者緻電虞城縣人社局辦公電話無人接聽,孫存良表示,目前還無工作人員與他聯系,他手機也未收到提示。
2月24日,虞城縣體育教育局官方微博賬号針對此事發布通報,通報稱,孫存良于1977年8月至1992年2月在虞城縣原三莊鄉孫樓小學任民辦教師。1992年3月,孫存良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鄉政府開除。
南某成于1997年6月以孫存良的名字參加民師轉正考試被錄取。2010年11月南某成與孫存良二人私下達成了每月支付孫存良350元的協議,履行至2017年11月。
2018年5月,南某成因頂替民師指标被縣教育體育局取消其以孫存良名字享受的退休待遇(虞教體黨組〔2018〕89号);參與當年辦理手續的相關人員,已于2018年5月由縣紀委、縣教體局分别給予嚴肅處理。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所于2018年5月停止發放退休金。
不過,孫存良稱,是否有其他公職人員因此事被處理,相關部門也從未向其告知,“從未聽說”。
2月24日,潇湘晨報記者緻電涉事當事人南某成求證相關細節,但對方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記者同時緻電虞城縣紀委和虞城縣體育教育局主要負責人,截至發稿時尚未獲得回複。
潇湘晨報記者 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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