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否就是個人财産?
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産,婚後登記在雙方名下,就變更為夫妻共同财産,而不再是個人财産。婚前購買的房屋有按揭貸款,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無相反的書面約定房屋歸屬,按揭還貸部分及其對方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産。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财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财産:
(一)一方的婚前财産;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隻歸夫或妻一方的财産;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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