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個人使用僞造的單位印章或公章是違法行為,是否犯罪需要進一步分析,如果是自己僞造印章并使用的話,《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僞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但僅是使用而未僞造且未進行其他的違法犯罪活動的話,是不構成犯罪的,僅是違反了我國治安管理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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