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幹警特指法院、檢察院的在編工作人員;
2、.司法幹警,法律依據司法行政系統的律師、公證員、助理員、調解員是司法行政幹部;
3、.司法幹警分司法行政幹部和司法行政警察,合稱為司法行政幹警;
4、政法幹警,是指政法部門,公安、法院、檢察院、監獄、國家安全、司法行政中的在編工作人員;
5、政法幹警的錄用程序與一般公務員相同,錄用後要到規定的院校接受兩年的專業培訓,學習期間免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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