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名專業又帥氣的搞機佬,小A是村裡第一個使用網絡購物的人。經過這十年的網購浸泡和足時發酵,在上千次購物中也算是累計了豐富的防騙經驗。
然而俗話說的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縱使小A這樣的身經百戰,能夠識破所有騙局,還是防不住有些膽子大的奸商狗賊無視法律法規來偷、來騙,就賭你不會維權。
現在網購發達了,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過需要退貨的情況。一般來說退貨都是很方便的,某些服務好的平台甚至剛提交退貨,下一秒退款就已經到賬了。不過嘛,也會有一些例外。
比如我們搞機佬經常涉及的數碼類産品,顯卡、電腦、耳機這類産品,經常會在商品介紹頁用咪咪小的字标注:拆封後将不支持退貨,或者本商品不支持 7 天無理由退貨,不管有沒有拆封。
這時候再想退款,商家就可以把這條規則甩給你。那真是啞巴吃老痰酸菜面,惡心說不出。
這方面就連一向以服務好著稱的狗東,都不例外:
那麼商家這樣的标注合理嗎?消費者的權益在商家的幾字說明下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嗎?當然不是。
因為關于7天無理由退貨,根據《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第六條,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一)消費者定做的商品;(二)鮮活易腐的商品;(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我們購買的顯卡等數碼産品顯然不在以上四個分類之中,所以哪怕商家用咪咪大的字,加粗,下劃線,标紅說明不支持 7 天無理由,那也是不合法的。
我們堅持要退還是得退。
不過,有些性質的商品還是不能退,大家要知道:
第七條 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可以不适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一)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緻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像電腦手機這種激活後就變二手,嚴重影響價格的産品,确實是不支持 7 天無理由。不過隻是拆封驗機,或者這個産品壓根沒有激活這種說法,例如耳機,那自然是支持 7 天無理由的。這一點在今年的 3 月 15 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中,又進一步的到了确認。
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适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無理由退貨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哪怕電商經營者以拆封為由主張不适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無理由退貨制度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而那些自行規定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款,拒絕退款的商家,違者可處以最高 50 萬元的罰款。
有了這樣的法律保障,大夥兒以後再網購的時候就可以更大膽和商家扯皮了。特别是最近幾天不是顯卡瘋狂降價嗎?
小A目測這樣下去,到夏天顯卡差不多就能回到官方指導價了。
加上下半年 40 系列顯卡即将發布,到時多半又有大量礦卡要流入市場。
礦卡翻新重新包裝塑封的成本不超過 50 元,有計劃購買的朋友一定要仔細辨别,如果發現礦卡就要大膽退貨,懲治奸商礦狗是每一位玩家的使命。
雖說顯卡産品拒絕 7 天無理由是不合法的,但卻有一定合理性。其實以前顯卡都是可以退換的,記得小A以前買 GTX 970 都還退過。
不過後來礦潮興起,出現礦狗買顯卡挖礦,7 天内再退貨白嫖算力的情況,所以顯卡商家現在多不願意支持 7 天無理由了。
不過商家的運營困難,也不應該以侵占消費者權益的手段化解嘛。另外,大家買過衣服應該知道吊牌剪了就不能退貨這條潛規則,其實吊牌不屬于商品的一部分,隻要衣服不影響二次銷售,哪怕吊牌剪掉了也能退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