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上指專門組織的學校教育;廣義上指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
教育者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根據學校條件和職稱,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心智發展進行教化培育,以現有的經驗、學識推敲于人,為其解釋各種現象、問題或行為,以提高實踐能力,其根本是以人的一種相對成熟或理性的思維來認知對待,讓事物得以接近其最根本的存在,人在其中,慢慢地對一種事物由感官觸摸而到以認知理解的狀态,并形成一種相對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識思維。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