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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下第七章

科技 更新时间:2024-05-05 23: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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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下第七章(孟子詳釋177告子下1不揣其本而齊其末)1

孟子告子下第七章

告子下

[導語]

本篇共十六章,十一章對話,五章語錄。涉及内容較雜,重點是圍繞學習、生活、從政實踐中的“信”來分析“性善”。其中“舜發于畎畝之中”一章中的“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成為千古傳誦的名句。

12.1不揣其本而齊其末

12.1[原文]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①:“禮與食孰重②?”

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③?”

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④?”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⑤。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⑥。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鈎金與一輿羽之謂哉⑦!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⑧!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将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将摟之乎⑨’。”

12.1[釋文]

有位任地的人問屋廬子說:“守禮法與獲取食物哪個重要?”

屋廬子說:“禮法重要。”

任地的人問:“女色和禮法哪樣重要?”

屋廬子說:“禮法重要。”

任地的人又問:“按禮法獲取食物就會饑餓地死去,不按禮法獲取食物就能吃上食物,一定按禮法行事嗎;按禮法親自迎娶就不能娶回老婆,不親自迎娶就能娶回老婆,一定要親自迎娶嗎?”

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到鄒國告訴孟子。

孟子說:“對回答這個問題嘛有什麼難的!不考量事物的基點卻以事物的終端找齊,一寸見方的木頭可以讓它比尖頂塔樓還高。金屬比羽毛重,難道說一個衣帶鈎的金屬跟一車羽毛比嗎!拿分量重的食物跟分量輕的禮法來比較它何止食物分量重;拿分量重的女色跟分量輕的禮法來比較它何止女色分量重!去回答他說‘扭住哥哥的胳膊來搶奪他的食物就能吃到食物,不扭就不能吃到食物,那就去扭哥哥嗎;翻過東面人家的牆壁去摟抱人家的處女就能得到妻子,不摟抱就不能得到妻子,那就去摟抱處女嗎’。”

12.1[注釋]

①任人有問屋廬子曰:有位任地的人問屋廬子說。任人,任地人。任地曾是春秋時任國,孟子時任地屬齊國。《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颛臾,風姓也。”故址在今山東濟甯。屋廬子,孟子弟子,名連。

②禮與食孰重:守禮法與獲取食物哪個重要。禮,禮儀法度,作動詞,守禮儀法度。食,食物,作動詞,獲取食物,吃食物。

③色:女色。

④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按禮法獲取食物就會饑餓地死去,不按禮法獲取食物就能吃上食物,一定按禮法行事嗎;按禮法親自迎娶就不能娶回老婆,不親自迎娶就能娶回老婆,一定要親自迎娶嗎。以禮,按禮法,按禮法行事,按禮法做。以,介詞,按,依。而,相當于“……地”。親迎,親自迎娶。得,能,能娶回。

⑤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到鄒國告訴孟子。對,應對,回答。明日,第二天。之,動詞,往,去,到。

⑥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對回答這個問題嘛有什麼難的!不考量事物的起點卻以事物的終點找齊,一寸見方的木頭可以讓它比尖頂塔樓還高。第一個“于”,對。是,此,這個問題。何有,有什麼,算什麼。揣,揣度,考量。本,樹根,指樓房等建築的起點。而,就,卻。齊,作動詞,看齊,對齊,以……找齊。末,樹梢,指樓房等建築的頂端、終點。高,使……高。第二個“于”,比。岑樓,尖頂高樓。

⑦金重于羽者,豈謂一鈎金與一輿羽之謂哉:金屬比羽毛重,難道說一個衣帶鈎的金屬跟一車羽毛比嗎。金,《說文》:五色金也,黃為之長。這裡實際就指金屬。于,比。謂,說的是。本句中兩個“謂”,前一個“謂”屬多出。一鈎,一帶鈎之金,言其少。一個鈎子,古人用在束帶上起牽挂作用的鈎子。與,跟……比。

⑧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拿分量重的食物跟分量輕的禮法來比較它,何止食物分量重;拿分量重的女色跟分量輕的禮法來比較它,何止女色分量重。食之重者,分量重的食物,定語後置。禮之輕者,分量輕的禮節,定語後置。而,來。奚翅,奚啻,何止,豈但。翅,同“啻”,隻,止。

⑨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将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将摟之乎”:去回答他說“扭住哥哥的胳膊來搶奪他的食物就能吃到食物,不扭就不能吃到食物,那就去扭哥哥嗎;翻過東面人家的牆壁去摟抱人家的處女就能得到妻子,不摟抱就不能得到妻子,那就去摟抱處女嗎”。往,去。應,回答。第一個“之”,他,代指向屋廬子提問題的“任人”。紾,音zhěn,扭,擰。逾,越過,翻過。其,他家的,人家的。處子,處女。

12.1[解讀與點評]

“一鈎金與一輿羽”講的道理與《告子上18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杯水車薪”的道理相似,講的都是不成比例不可比的道理。

“豈謂一鈎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句中兩個“謂”,前一個“謂”多出,這就是古人編輯的漏洞造成的病句。

“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将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将摟之乎’”這話是孟子教屋廬子的話,自然也是屋廬子将要對任人說的話。這段話是孟子帶着氣兒教導屋廬子的,“往應之曰”“去回答他說”這語氣多理直氣壯啊!

“親迎則不得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是怎麼回事?當然是要娶妻子的男子形象欠佳一類了。

難住了屋廬子的任人使用的是詭辯術,他故意混淆概念,以不對等的事物做比較,以偏概全。

孟子以清晰的邏輯思維診斷出屋廬子中了任人的詭辯術,“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樓”。然後就教給屋廬了用詭辯術去駁詭辯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所以就有了理直氣壯的“往應之曰”的話。看來還是要學點兒邏輯學啊!

要不要遵守禮法,要不要遵守規矩?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别是有理性,必須遵守約定的禮法,必須遵守共同制定的規矩。當然,權衡輕重要符合實際,要選擇正确角度:比如“民以食為天”,這個“食”很重,它不是“一箪食一豆羹”的“食”。

從屋廬子“明日之鄒以告孟子”獲得這樣的信息,指導屋廬子的孟子此時在鄒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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