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屋評估收費标準是:
1、如果所評估的房産的總價值在100以下或者100萬以下的部分,則評估費按照房産總價值的5%進行收取。
2、如所需要評估的房産的總價值在100萬到1000萬的,則100萬以上的部分按照房産價值總額的2.5%進行收取。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财産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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