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法中認為電子隸屬于原子,存在于特定的原子軌道上,原子軌道與原子軌道形成價鍵,原子間隻有價鍵電子存在共用或偏移。MO法認為電子隸屬于整個分子,為原子所共有,存在于由原子軌道線性組合的分子軌道上。一般來說,VB法理論較為成熟,易于理解,更加形象,但有很多不足:而MO法雖然涉及的計算較為複雜,但能很好的解釋一些例如分子磁性、電環化反應等問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