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勞動合同法》、《婚姻法》均沒有規定婚假天數,實踐中的做法一般是按照【1980】勞總薪字29号的規定,給予1-3天婚假,并由各地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而《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增加婚假7天,所以2020年北京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享受8-10天的婚假。
法律依據:《【1980】勞總薪字29号》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