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上,通常會将臘月廿三和廿四都标注為小年,原因在于南北方的小年會相差一天,廿三是北方人民的小年,而南方人的小年則要晚一天。而一開始,過小年是不分兩天的。唐宋時為臘月廿四祭竈,元明沿襲舊俗,清朝時發生了變化。有一種說法是,雍正年間起,每年臘月廿三皇帝要在坤甯宮祀神,也就是向天地神明彙報一下工作情況。
為了節省開支,皇帝順便把竈王爺也拜了。以後王族、貝勒随之效仿,于臘月廿三祭竈,并逐漸形成了“官三民四船家五”的傳統。也就是說,官府小年臘月廿三過,一般民家廿四日過,沿湖、海的居民則遵守船家的傳統,為廿五日舉行祭竈。後來,受官氣影響比較重的北方,民間逐漸演變為廿三祭竈,南方仍沿舊習。
早在宋朝,就有“臘月二十四過小年”的記載,那時候,南方小年和北方小年還是同一天,都是臘月二十四。到了清朝雍正年間,在每年的臘月二十三,皇帝都要在坤甯宮祀神,為了節省開支,就順便把竈王爺也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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