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海鷗陸續入昆以來
大量的遊客也紛至沓來觀賞海鷗
海鷗是昆明人的老朋友
也是昆明這座城市的一張亮麗的名片
昆明人愛鷗護鷗,但是總有“刁民”要傷害它們,許多不文明遊客抓住海鷗拍照嬉戲,如此行為引發了衆怒。
20日下午,市民許先生帶着孩子到海埂公園喂海鷗,看到一幕不文明的現象,幾名男子抓住了一隻海鷗,露着得意的笑容輪番拍照。
市民許先生:“當時我也是帶着小孩過去,在那裡站在最邊上,怎麼會我轉過來就看見他們拍照,我也沒有看見他們怎麼抓住的,你拿過去照我又拿過去照的,應該有10多分鐘的。”
無獨有偶,21日下午,一名網友發布微博曝光,一名老人在海埂大壩上竟然徒手抓住海鷗還不放手。
從微博網友發布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視頻中老人先是抓住一隻海鷗往空中抛起,之後用手中的面包引誘海鷗吃食,就在這一瞬間他又再次抓住了一隻海鷗,這時,海鷗停地掙紮着,羽毛也不斷往下掉落。最終,在衆人的勸說之下,老人才将海鷗放開。
其實,去年我們曾曝光過此類不文明行為
男子在海埂大壩抓海鷗
還放話喊警察“來抓我”
男子為漲粉多次獵捕海鷗!放話“來抓我啊!”結果警察真來了……
最後,他真的被警察抓走了!!!
今年年初,一名男子發布了一張自己手抓海鷗的圖片,還配上了多張在昆明海埂大壩上拍攝的海鷗照片,此舉也立即引起了衆多網友的譴責,并向西山森林公安進行了舉報。
經過森林公安調查後,該男子才意識到錯誤,接受到相應的處罰并現身海埂大壩向公衆道歉。
當事人 小賀:“當時我就給每個網友都道歉了,你們也看得到的,我這樣的行為造成不良的影響之後,自己也反思了,我馬上就在最小的範圍内制止了(删除了),我在這裡給愛護野生動物的朋友們,真誠地道個歉,給昆明市造成了不良影響也道個歉,給昆明市的包括雲南的人民道個歉。”
西山區森林公安分局 王曙輝:“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他違反了第22條的規定,我們根據第46條的規定,将對他進行一個林業行政處罰,将對他處以2000元至10000元的林業行政處罰。”
看到沒?這就是傷害小精靈的下場!!!
這裡也得@所有遊客,保護海鷗人人有責,請大家文明觀鷗喂鷗,切勿動手傷害它們。
如若發現不文明觀鷗行為,歡迎大家曝光,咱們讓警察蜀黍罰他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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