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争議處理條例已經失效,已經廢止失效,現适用的是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當和用人單位發生争議時,這時了解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争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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