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在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後,一般交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但是如果對方僅投保了交強險但是沒有投保商業險,此時應當如何處理呢?
網友咨詢:
在這幾天内出了交通事故,我的車被對方的車撞到,對方負主責,但他隻買了交強險,該怎樣賠償?
江蘇天辯律師事務所孫靜律師解答:
隻買了交強險的車輛出了交通事故後按照保險責任劃分比例來進行賠償,交強險的車輛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超出2000的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第一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緻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财産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内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三)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孫靜律師解析:
汽車保險主要包括交強險和商業險兩種類型。交強險是國家強制必須購買的。相對于交強險而言,汽車商業險則是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購買的。
交強險和商業保險區别如下:
1、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确定賠償責任;
2、保障範圍不同。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别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有免賠額、免賠率或責任免除事項;
3、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
5、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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