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積混凝土的定義較多,依據《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規範》的定義是: 混凝土結構物實體最小尺寸不小于1m的大體量混凝土,或者預計會因混凝土中膠凝材料水化引起的溫度變化和收縮而導緻有害裂縫産生的混凝土都可被稱為大體積混凝土,因此大體積混凝土并無确切的規定界限,按照不同的規範大體積混凝土的确切大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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