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所是本行政區範圍内行使文物保護管理職能的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文物管理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縣境内的文物收藏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境内的文物古迹、曆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公布和縣(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