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構成偷稅的白條入賬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36條的規定,對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單位,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