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表明該房産為夫妻共同擁有财産,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産屬于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擁有。去世一方若有遺囑,按遺囑繼承;若沒有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
【法律依據】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産,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産,應當先将共同所有的财産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