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概念由老子提出,用以說明宇宙的本原、本體、規律、原理、境界、終極真理等;而凡保持各自的本質特性者,稱為“法”。
《法集義注》解釋說:“保持自己的自性為法,或是被諸緣所維持,或如其自性被保持者為法。” “道”是中國乃至東方古代哲學的重要哲學範疇,但“道”不是概念,而“法”是概念,它是人對一切的事、物思維認知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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