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學派,特别重視法律存在的客觀基礎和價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義、自由、平等、秩序,重視對法律的終極價值目标和客觀基礎的探索;
分析法學派,是指将眼光轉向現實的法律現象,以功利主義哲學為理論基礎,以實證研究為基本研究方法,以邊沁、奧斯汀為主要代表,在實在法材料的基礎上進行概念分析、邏輯分析等種種分析的西方法學流派;
社會法學派:從社會本位出發,把法學的傳統方法同社會學的概念觀點、理論方法結合起來研究法律現象,注重法律的社會目的和效果,強調不同社會利益整合的法學流派。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