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
近日,南甯市民鄧女士向南國早報反映,她3歲的兒子患疱疹性咽峽炎治愈後,幼兒園要求持醫院開具的複課證明方可返校,但兒子就醫的社區醫院醫生表示,無法出具此類證明。
家長:入園要複課證明,社區醫生開不了
鄧女士說,孩子在燕子嶺路智慧星幼兒園就讀,6月6日孩子咽喉不适,社區醫院診斷為疱疹性咽峽炎。治愈後,園方說需醫院開具複課證明等,孩子方可入園。
6月12日,鄧女士帶孩子到社區醫院複診,但醫生表示不能開複課證明。
當天,鄧女士将醫生的話和孩子的病曆照片發給老師,老師表示:
這兩張都不是診斷證明,并且疱疹性咽峽炎參照手足口病例處理,孩子需居家觀察14天,憑複課證明、疾病證明和核酸檢測報告回園,鄧女士的孩子還不能入園。
6月6日,鄧女士孩子的初診病曆。受訪者供圖
6月12日,鄧女士孩子的就診病曆。受訪者供圖
對此,鄧女士感到困惑,複診病曆上寫明咽部未見異常,心肺腹未見異常,“還不能說明治愈嗎?醫生說開不了這個證明,但幼兒園又堅持要,那孩子是不是就一直不能入園了?”
此外,鄧女士認為,孩子不能上學,幼兒園應該退費。
走訪:患傳染病的學生返校,需提供相關材料
據南甯市一小學教師介紹,學校有傳染病管理制度,學生患傳染病治愈後,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返校:
傳染病已治愈且隔離期滿;
患傳染病學生持醫院出具的《複學診斷證明》或《疾病證明》交給學校衛生(保健)室校醫或保健教師查驗,并報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返校複課。
此前,南甯市民孫女士也遇到過為上小學的女兒開複課證明的情況。
孫女士介紹,她的女兒5月份患上水痘在區醫院就診,校方明确告知患有傳染病的學生治愈返校需提供一些材料,包括疾病證明和兩次就診病曆(确診時、治愈時)等,其中治愈時的病曆上要注明“已治愈”“可以解除隔離”或“可以返校”。
孫女士女兒的複診病曆上寫明“臨床治愈,解除隔離”,加蓋醫院公章。受訪者供圖
對于校方的做法,她表示理解,學校是特殊場所,家長積極配合,既是對孩子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園方:治愈将近14天,可持複診病曆入園
6月19日,記者聯系上該幼兒園園長。劉園長說:
鄧女士發給老師的僅是社區醫院的門診病曆,未寫明“治愈”“解除隔離”等内容,因此園方不認可;園方曾建議家長帶孩子到三甲以上醫院就診,正規大醫院可出具相關證明。
“園方一直按規定進行學生管理,可能是老師和家長的溝通不到位以緻出現誤會。如今孩子治愈将近兩周,可持複診病曆回園。”
至于鄧女士提及的退費問題,劉園長表示,小朋友因個人原因請假,保教費不能退,但夥食費會按缺勤天數清算退還。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譚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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