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對照留學院校所在使領館轄區,向相應使領館教育處組申請辦理留學回國證明。
在駐美使館館區留學者,申請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在駐美使館教育處留學人員報到系統内進行報到注冊。
請将以下材料郵寄我處(一般請在回國前一個月左右申請辦理),并在信封上注明“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字樣:
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表(網上申請并打印)
2)畢(結)業證書複印件(确定能獲學位,但還未獲證書者,請提供校方開具的證明)和來美第一份I-20表,無畢(結)業證書者提供第一份和最後一份DS2019表複印件或其它能證明在美留學進修的材料;
3)有效中國護照照片頁、簽證頁及I-94表的複印件(未保留I-94表複印件的已回國留學人員請提供護照上有出入境章頁複印件);
4)回國機票複印件或電子票打印件。
5)寫好回郵地址的回郵信封(貼好郵票,小信封:美國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國内,98美分以上;其他類型信封郵資請咨詢美國郵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郵遞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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