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單位預算的行政單位的财務管理體制,确定行政單位同國家财政的預算撥款、繳款關系,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行政單位同其他各方面的财務關系。 财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具體的内容: (1)行政單位的收支實行統一管理。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應當首先用于彌補經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專項支出。 (2)實行定額、定項撥款。定額是指行政單位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收支增減因素,提出的收支數的額度。定項是指撥款項目的具體用途應由單位先提出收支概算,逐級彙總報送同級财政部門,财政部門參照單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審核分配單位預算指标。 (3)超支不補,結餘留用。各行政單位在完成業務活動的情況下,如果撥入的經費有結餘,結餘可留歸單位繼續使用;如果撥入的經費不足以彌補支出,超出部分,财政不再撥款,由單位用以前年度的結餘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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