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荀超
今年2月2日,女演員高溜發長文講述自己在廣州一家美容機構做醫美鼻子整形失敗的不幸遭遇。高溜在術後不僅出現了鼻尖排異、發炎、壞死等症狀,還因此失去了工作,損失片酬40萬元,面臨高額的違約賠償200萬元。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3月25日,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公布處理情況,稱為高溜實施手術的醫師未取得獨立實施美容外科手術的醫療美容主診醫師資質,給予其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該門診部使用未取得相應資質的醫師單獨開展隆鼻術,給予警告并處以49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消息一出來,立馬引起網友廣泛讨論。不少網友對這一事件處理表達了不滿意,并相繼在留言區發表評論,認為機構僅僅被處罰4.9萬,卻依然能夠運營,“這罰得也過輕了吧”、“等于沒有處罰”、“顧客的利益該怎麼辦?”
3月31日晚,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了高溜本人,她表示:“我們這邊律師和醫院達成了和解。”不過,目前該整形機構并未向高溜道歉,“因為我沒有見過醫院的人,都是律師在對接。很多事情我不清楚。(整形醫院)沒有見到我人,所以道歉目前沒有。”
随後,記者再次撥通了高溜律師的電話,律師稱雙方确實已經達成了和解,但有關詳情并不方便透露。“關于案情,因為涉及到雙方,所以不便透露,我們也不能說這個事兒。雙方确實和解了,其他都不方便透露,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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