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職工剖腹産,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
【法律依據】
1、《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産假。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15天産假;懷孕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42天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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