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局遲遲不執行解決辦法:
(1)多和執行員溝通,看是否有中止執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長批準了延長執行,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盡量和執行員協商解決。
(2)自己也盡量查找并向執行員提供被執行人财産的準确情況,争取早日拿到執行款。
(3)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你可以向上級法院反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内執行結案,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确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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