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公衆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擔責嗎

公衆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擔責嗎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1-23 17:23:09

  公衆場所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緻損應擔責。從事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法人、自然人,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内的安全保障義務緻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内的安全保障義務緻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