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當兵,首先要年滿18歲周歲,身體沒有重大疾病以及缺陷且體檢合格,而且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