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為。
但是,有少數求子心切的人
還是會铤而走險非法代孕。
南京市民湯先生就選擇了這條途徑,
結果之後遭遇的一系列問題,
令他措手不及…
(文中涉事夫妻為化名)
夫妻舉債選擇代孕49歲的湯先生和48歲的洪女士結婚20多年,因為洪女士的身體原因,兩人常年奔走于各大醫院,始終沒能成功生育。
2014年湯先生加入了一個代孕QQ群。并不富裕的夫妻倆最終決定向親朋好友借債,花錢找人代孕生一個孩子。
2015年,湯先生通過QQ群,結識了一個從事代孕生意的非法中介,并且見到了中介負責人王某,雙方最終談妥的價格是85萬,并很快簽訂了一份保證成功的代孕協議。
協議約定
湯先生在2015年11月到2017年11月期間,分期付給王某85萬元人民币,王某負責幫助湯先生找捐卵志願者和代孕媽媽,安排醫療機構和産後護理,确保湯先生在兩年之内抱到屬于自己的孩子,并拿到孩子的相關資料。
雙方約定,孩子出生七天内交接、結清餘款并辦好手續。
雙方說好,如果出生的是個雙胞胎,就再加10萬。“那時候我手上就20多萬,其他全部是借的,我就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湯先生說。按照約定,湯先生陸續支付了70萬元給王某。
2018年9月,夫妻倆等來了盼望已久的消息。
“2018年9月24日移植的,到10月份的時候查出來成功了,是雙胞胎,那時候很開心。”王先生說。
生下龍鳳胎臨時加價40萬按照雙胞胎加10萬元的約定,湯先生夫婦額外又準備了10萬元。
今年6月初,王某告訴湯先生夫婦,龍鳳胎已經出生,安排了專人照顧,湯先生此前支付了70萬元,還有25萬元的尾款要交,在此基礎上還必須再多給40萬元,并表示,如果不多給40萬,就别想見到孩子。
保姆陳某也表示,隻要配合好,《出生醫學證明》也好拿,打防疫針的本子也會幫忙弄好,該有的都會給。
親子鑒定确證孩子身份
此後,代孕公司對雙方分别取血,做了親子鑒定,證實兩個孩子确實是湯先生的。
“王某說代孕媽媽很喜歡小女孩,如果不出40萬,就把小女孩抱走,我們隻能抱一個孩子走。真是傾家蕩産的來做這個事情。”洪女士說。
警方介入找回孩子就在此時,事先接到湯先生報警的民警趕到現場。面對民警的詢問,王某承認,代孕女子在出院後已經回老家了,多要40萬是她自己的主意。
民警調查發現,這個王某的真實姓名并不姓王,陳某也并不姓陳,他們都使用了虛假的身份信息。
經過追查,民警在附近的一個出租屋裡找到了兩個嬰兒。
最終,在支付完25萬元尾款後,湯先生夫婦先将孩子帶回了家,代孕機構相關人員被警方帶走調查。
出生證和戶口都辦不下來
把兩個孩子抱回南京後,湯先生夫婦悉心照料了一個多月,孩子逐漸胖了起來,可夫妻倆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在派出所,王某提供了代孕女子的《孕産婦保健手冊》和兩個孩子的《兒童保健手冊》,三份手冊上孕産婦的信息都是湯先生的愛人洪女士,注冊地點都是泗陽縣人民醫院。可當湯先生到醫院辦理接産證明,并到泗陽縣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遇到了麻煩。
“我去找醫院,醫院就說孩子需要辦的出生信息上的母親和産婦實際本人不符,不給辦。”湯先生說。
宿遷市泗陽縣人民醫院産科醫生:
孩子誰生的,誰來開出生證明,不是說任何一個人來了,都能說孩子是她生的,我就開給她了。誰生的,讓她母親來開,醫院建檔是有,但那個人是不是他愛人他知道,她愛人和孩子又沒有親子關系。“戶政大廳那邊說,我們的孩子是在正規醫療機構出生的,必須要憑《出生醫學證明》來上戶口。”湯先生十分苦惱。
非法代孕隐憂重重7月17日,泗陽縣婦幼保健院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江蘇省衛計委和江蘇省公安廳2015年7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對于無法核定新生兒母親信息的新生兒不能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宿遷市泗陽縣婦幼保健院負責人:
戶口登記機關經過調查核實後,依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辦理戶口登記,就是說是可以落戶的。不過,湯先生戶口所在地的南京公安機關表示,兩個孩子是在助産機構生的,必須憑借助産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才能上戶口。
7月18日,南京市江北新區公安分局方面表示,根據2015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和2016年3月17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在助産機構内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産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泗陽縣婦幼保健院出具的文件比較舊,應當以這兩個文件為準。
對于警方的這個說法,泗陽縣婦幼保健院負責人表示,他們執行江蘇省衛計委和省公安廳2015年7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也是遵循相關規定,并不違規。
宿遷市泗陽縣婦幼保健院負責人:
在這兩個文件出來以後,省衛計委專門召開了《出生醫學證明》條線的會議,統一了意見。我們還是按照(舊)文件來執行,市一級向我們縣裡傳達的時候也是這麼說。從6月中旬開始,經過跟南京市公安機關、宿遷市衛生主管部門、宿遷市泗陽縣人民醫院和泗陽縣婦幼保健院等部門的多輪溝通,這兩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和戶口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
“我也知道我用代孕得到孩子是違法的,是不允許的,但是目前孩子已經出生了,也沒有辦法,我們不能讓孩子在違法的過程中長大。我就想給他們一個身份,讓他們跟别的孩子一樣健康長大。”湯先生說。
根據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報道中涉及的代孕機構,所謂"王某",在整個代孕過程中做試管嬰兒的醫療機構,包括當事人湯先生,都違反了法律規定,應當被追究違法責任。
而兩個已經出生的孩子如何解決出生證明問題?我們将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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