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外地孩子在上海高考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為積分達到标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2、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曆的應屆生或201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曆屆畢業生。
4、在滬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5、原持有上海市藍印戶口的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各區縣教育局彙總名單後送本區公安分局或縣公安局進行比對審核,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後方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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