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離休幹部撫恤金發放标準如下:一、若是當事人是因公殉職的烈士,則離休幹部的撫恤金可以高達離休幹部的6年多的工資金額的總和或者6年的退休金的總和。二、其他的在職公務員如:在職官員,在職相關技術人員的離休幹部撫恤金按照其當事人在職時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或是退休金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号)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曆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