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是不行的,隻有直系親屬才允許探監。但是對于一些罪行不重的服刑人員,為了更好幫助其改造,一些監獄也允許朋友探監。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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