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辭職要禁考五年。服務的年限是不滿兩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沒有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報考,若是單位是同意辭職的,就能報考,若是單位并不同意辭職,自動離職就會按照《公務員法》規定按照單位辭退進行處理,并且五年以内不可報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辭去公職。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因此,公務員在試用期内不得提出辭職,但是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内可以向單位提出申請放棄錄用。以下情況在國考中不允許報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4)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6)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