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是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縮寫,是指“知識财産”。包括音樂、文學、和其他藝術作品、發現與發明,以及一切傾注了作者心智的語詞、短語、符号和設計等被法律賦予獨享權利的“知識财産”
也可以理解為IP是能夠僅憑自身的自主傳播,不受任何一個平台的束縛,能夠在多個平台上獲得流量,進行分發(商業化變現)的内容,是一種“潛在資産”
IP的特質之一就是必須具有優質内容,隻要具備内容衍生、知名度和話題的品牌、産品乃至個人,都可以看作是一個IP,而最多IP的産出還是來自于内容端,諸如網綜、影視、音樂、遊戲、小說等
用一句話來表述IP營銷的商業邏輯就是,品牌捆綁IP進而實現人格代,通過持續産出優質内容來輸出價值觀,通過價值觀來聚攏粉絲,粉絲認可了價值觀,實現了身份認同和角色認可,然後就會信任其産品。
同時IP營銷也是具有話題性和傳播性的,具有龐大的粉絲基礎和市場,是一種可以産生裂變傳播的新型營銷方式,這種營銷方式對于快消品企業來說,也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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