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順序可以概括為:開挖→一次支護→二次支護。
2、開挖作業的内容依次包括:鑽孔、裝藥、爆破、通風、出渣等。開挖作業與一次支護作業同時交叉進行,為保護圍岩的自身支撐能力,第一次支護工作應盡快進行。為了沖分利用圍岩的自身支撐能力開挖應采用灌面爆破(控制爆破)或機械開挖,并盡量采用全斷面開挖,地質條件較差時可以采用分塊多次開挖。一次開挖長度應根據岩質條件和開挖方式确定。岩質條件好時,長度可大一些,岩質條件差時長度可小一些,在同等岩質條件下,分塊多次開挖長度可大一些,全斷面開挖長度就要小一些。一般在中硬岩中長度約為2-2.5米,在膨脹性地層中大約為0.8-1.0米。
3、第一次支護作業包括:一次噴射混凝土、打錨杆、聯網、立鋼拱架、複噴混凝土
4、在巷道開挖後,應盡快地噴一層薄層混凝土(3-5mm),為争取時間在較松散的圍岩掘進中第一次支護作業是在開挖的渣堆上進行的,待把未被渣堆覆蓋的開挖面的一次噴射混凝土完成後再出渣。
5、按一定系統布置錨杆,加固深度圍岩,在圍岩内形成承載拱,由噴層、錨杆及岩面承載拱構成外拱,起臨時支護作用,同時又是永久支護的一部分。複噴後應達到設計厚度(一般為10-15mm),并要求将錨杆、金屬網、鋼拱架等覆裹在噴射混凝土内。
6、完成第一次支護的時間非常重要,一般情況應在開挖後圍岩自穩時間的二分之一時間内完成。目前的施工經驗是松散圍岩應在爆破後三小時内完成,主要由施工條件決定。
7、在地質條件非常差的破碎帶或膨脹性地層(如風華花崗岩)中開挖巷道,為了延長圍岩的自穩時間,為了給一次支護争取時間,安全的作業,需要在開挖工作面的前方圍岩進行超前支護(預支護),然後再開挖。
8、在安裝錨杆的同時,在圍岩和支護中埋設儀器或測點,進行圍岩位移和應力的現場測量:依據測量得到的信息來了解圍岩的動态,以及支護抗力與圍岩的相适應程度。
9、一次支護後,在圍岩變形趨于穩定時,進行第二次支護和封底,即永久性的支護(或是補噴射混凝土,或是澆注混凝土内拱),起到提高安全度和整個支護承載能力增強的作用,而此支護時機可以由監測結果得到。
10、對于底闆不穩,底鼓變形嚴重,必然牽動側牆及頂部支護不穩,所以應盡快封底,形成封閉式的支護,以謀求圍岩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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