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子一般是6歲入讀小學一年級。
2、我國目前實行的《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明确規定: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讓适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是各級政府,社會,學校,以及監護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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