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為什麼不寫“倍”?
在學習“求一個數是另一個數的幾倍”應用題時,很多小朋友會自然提出這樣的疑問,如:“飼養小組養了12隻小雞,3隻小鴨,小雞的隻數是小鴨的幾倍?”為什麼“12÷3=4”的後面不寫“倍”呢?
我們首先應該肯定學生的質疑(學生有較強的解題規範意識)。但同時又該對學生說明:在解答應用題時,得數後面一般要寫上的是數的單位名稱,如:12隻的“隻”;8克的“克”。
一個數隻有帶上單位名稱,才能準确地表示出一個物體的多少、大小、長短、輕重等等。但是,“倍”不是單位名稱,它表示兩個數量之間的一種關系。
例如,上面的計算結果“4”,表示12裡面有4個3,就是12隻小雞是3隻小鴨的4倍。所以,在算式裡不寫“倍”,以免“倍”與單位名稱發生混淆。
二、“倍”和“倍數”的區别在哪?
衆所周知,“倍”與“倍數”是數學中經常會用得到兩個屬語,兩者雖然隻有一字之差,卻是兩個不同的數學概念,在沒有真正的理解它們的區别和内在聯系時可能會在理解和應用上造成混淆。
我們從小學學習乘法開始就會接觸到倍。單從倍的自身含義來講,普遍認為要比原來多幾份。随着我們知識量的增加,倍的範圍及引申義卻發生變化,它的外延不斷擴大,而倍數這個概念是在小學高年級才會重點學習的。
那麼“倍”與“倍數”有什麼區别呢?我們一起來看下。
“倍”指的是數量關系,它建立在乘法基礎上,倍這時做量詞用。例如:公雞有10隻,母雞有3個10隻,我們就說,母雞的隻數是公雞的3倍,也可以說,10的3倍,就是3個10,即10×3。
“倍數”指的是數與數之間的聯系,它建立在整除概念的基礎上,它與“因數”相互依存,不能獨立存在,沒有最大“倍數”,隻有最小“倍數”本身。例如,30能被6整除,30是6的倍數,6是30的因數,但30是6的5倍,因為6×5=30,“6×5”表示6的5倍。
在闡述正、反比例關系時,提到“擴大”或“縮小”相同的“倍數”,這裡的“倍數”與前面提到的“倍數”的含義是不同的,前面提到的倍數是指整除中一個概念,指的是被除數,它隻能是一個整數,後面提到的倍數,是一般除法中的一個概念,指的是商數,它表示兩個量相比而得到的數。
随着我們今後學習知識量的增加,倍數的範圍會不斷地擴大的。倍數既可以是一個整數,同時還可以是分數或者是小數,甚至可以用百分數來表示兩個數量之間的倍數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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