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3月8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特崗教師崗位職責與規範》的要求,特崗教師任職期間,暫時無法參加其餘院校的招聘教師考試。
特崗教師政策是中央實施的一項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形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對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在不改變教師管理事權的前提下,在教師編制内設立特别崗位,由國家公開招募高校畢業生擔任特别崗位教師,合同每任聘期為3年,享受國家基本教師崗位待遇及相關補貼,聘期内,特崗教師不得無故更換工作崗位,否則将承擔合同所規定的相關違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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