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民間俗稱二簡字,是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20世紀50年代《漢字簡化方案》通過後,在1975年5月15日提出來的簡化漢字方案。
二簡方案分為兩個表,第一表收錄了248個簡化字,推出後直接實行;第二表收錄了605個簡化字,推出後僅供讨論,沒有直接實行。
由于這個方案将一些不應該簡化的字簡化,又将一些應該簡化的未簡化,并且簡化得過于簡單,導緻社會上使用"二簡字"過于混亂。當時學者普遍認為:相比第一次簡化的漢字,二簡字草案大多采取通行于一種行業、一個地區的新簡化字,約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簡字不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并且當時受極左思想統治,人們認為漢字是為工農兵服務的,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簡化漢字時并未征求知識分子的意見,甚至沒有經過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表決,事實上不能算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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