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足戒又稱近具戒、大戒,略稱具戒。為比丘、比丘尼所應受持的戒律,因與沙彌(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 具足戒的内容,南北傳佛教所傳的戒本各異,按《四分律》所載,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條,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條。共分為八大類:
1、波羅夷,指戒律中的根本罪或極大之罪。
2、僧殘,指比波羅夷輕一些的罪行。
3、不定,是指已經犯戒但犯戒程度還不明确的行為。
4、舍堕,是指由于貪心而追求财物的行為。
5、單堕,是指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戒。
6、波羅提提舍尼,意譯為“悔過”,是輕微的過失。
7、衆學,較輕的過失,所涉及的是有關服裝、食事、威儀等極細微的事情。
8、滅诤,是為裁斷有關僧尼犯戒等之诤議而設的七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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