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死亡賠償的範圍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住院夥食補助費
(4)護理費
(5)殘疾輔助器具費
(6)營養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死亡賠償金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人身的财産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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