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況下,社保轉移審核時間應在15個工作日内(不含節假日),至社保轉移結束的總體辦理時間應在45個工作日以内。
2、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在15個工作日内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内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3、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内辦結有關手續。
4、因此,12333社保轉移審核時間應在15個工作日内,如超過規定時間可緻電全國統一人社熱線12333反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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