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中國曆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在法家的治國之道中,勢術法結合是一大重要思想。那麼,今天,就讓我們一起到法家文化中了解關于勢術法結合的主要内容吧。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将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禦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當代學者劉木魚(劉铎)在《非法非人治》中提到:“法之衛意,在乎君政,政之所為,在乎一道”。
戰國初期,封建制在各諸侯國相繼建立,應經濟、政治、思想領域全面變革奴隸制的需要,産生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法家學派。這一學派的思想家在理論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張以“法”治國。
講學于稷下學宮的齊國法家,繼承發展了管仲的思想,汲取了黃老之學,主張法禮并重,先德後刑,因道生法,形成了一套較為溫和的法治理論。《管子》中的法家著作和帛書《經法》、《十六經》、《稱》、《道原》等是他們的代表作。
而秦晉兩國的法家則主張嚴刑峻罰,反對禮義說教,專重于法、術、勢,獎勵耕戰,富國強兵,力并天下。他們是法家中激烈而徹底的一派,政績顯著。曆史上通常把秦晉法家視為先秦法家學派的主要代表。
秦晉法家的創始人之一李悝,任魏文侯相,提倡“盡地力之教”,主張大力發展農業生産,調整租谷,創“平籴”法,兼顧農人與市民的利益。
他還收集當時諸國刑律,編成《法經》6篇;《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法經》為中國古代第一部較為完整的法典。
與李悝同時期的吳起先在魏國進行兵制改革,後又在楚國進行政治改革,“明法審會,損不急之官”,“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打破舊貴族的世卿世祿制,強迫舊貴族徙邊墾荒,獎勵“戰鬥之士”。
後來,商鞅在秦實行兩次變法,主要内容是:開阡陌封疆,廢除井田制度;承認土地私有,獎勵農戰,凡勤于耕織而多繳粟帛者可改變原來身份;有軍功者可授以爵位;實行郡縣制;主張用嚴刑重罰以杜絕犯罪。
但是他排斥道德教化,輕視知識文化的作用。他用發展觀點看待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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