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鄉政府有權征收土地嗎

鄉政府有權征收土地嗎

知識 更新时间:2024-07-26 11:15:17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5條和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省級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無征收權,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說鎮政府作為用地單位,經縣級以上政府批準,可以征用土地。但如果說鎮壓政府做為權力機構批準征地,則是越權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内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