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企業根據收入準則确認的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産、出租無形資産、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用材料進行非貨币性交換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業務收入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确認的其他業務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等科目。 企業以原材料進行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或債務重組,應按照該用于交換或抵債的原材料的公允價值,借記有關資産科目或"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等科目。
四、期末,應将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