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介紹信是用以介紹被介紹人員的姓名、身份、人數、接洽事項等情況的專用書信。
行政介紹信通常有兩種形式如下:
第一,普通介紹信。用公文紙書寫。
1、在公文紙正中的地方寫“介紹信”三個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聯系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3、被介紹人的姓名、身份、人數。
4、接洽事項和向接洽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希望。
5、單位名稱和寫信日期,加蓋公章。
第二,帶存根的印刷介紹信。有規定格式,使用隻須填上有關内容。
1、存根部分簡填,以便日後查考。
2、正文部分要填寫詳細些。
3、派人聯系辦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員的政治面貌、職務。
4、重要的介紹信要經領導過目或在存根上簽字,有的還要限制有效期。
5、除正文部分需加蓋公章外,存根與正文的虛線正中亦要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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