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的流程:
一、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準備證據證據材料。
三、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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