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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

教育 更新时间:2025-02-24 03:29:52

  華東師範大學語文教育研究中心 陳明潔

  原載《中學語文教學》2021年第10期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高中語文教與學》2022年第1期全文轉載

  【摘 要】文言文的标點正确與否,對文意的表達和理解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高中語文教材中文言文的标點,存在着與文意不盡相符或前後語義抵牾的問題。對此特做舉例辨析,以與教材編者商榷探讨,同時給語文教師提供教學和研究參考。

  【關鍵詞】标點 文言文 語文教材 文本解讀

  文言文解讀,語言疏通是首要的一步。一般而言,若文本的語言表達直白明晰,今人閱讀理解的障礙就小。反之,語言表達含蓄隐晦,今人閱讀理解的難度就大一些。但不可忽略的是,标點符号的施加對表達和理解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正确而妥善的标點,可以引導讀者準确解讀文本;錯誤或不當的标點,則會使解讀産生疑窦而受阻。本文即以統編高中語文教材必修上下兩冊為例,談談有關文言文的标點問題,以與教材編者探讨并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引号内外的标示——《師說》語言運用辨析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1)

  韓愈的《師說》在以前各地出版的語文教材中,标點就有所不同。統編版高一必修上冊(2019年8月第1版)所收此文,延續人教版語文教材曆來的做法,其中有一語段标點如下:

  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不恥相師。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雲者,則群聚而笑之。問之,則曰:“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嗚呼!師道之不複,可知矣。

  此語段中所标引号内的四句話,是作為士大夫“群聚而笑之”者回應“問之”者的答語,随後作者再發出“嗚呼”的感歎。但在今人選編的《師說》文本中,此語段較為多見的标點方法,一是“則曰”後不作為直接引文而不标引号,且于“道相似也”後标句号;二是将“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作為直接引文而标引号,後兩句“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則作為作者的話放在引号之外。

  從文本解讀來說,不能回避的問題是:“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究竟是士大夫“群聚而笑之”者的答語,還是作者對恥于相師者的概括評議之語?對這相連的四句話施加不同的标點,可以反映不同的解讀觀點,其例如下:

  ①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

  ②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

  ③“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

  ④“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

  從以上四例可見,例①③在“道相似也”後為逗号,則加或不加引号都表明前後四句話是“群聚而笑之”者的答語,區别在于例①可視為作者轉述,例③則表明答語原話;例②不加引号,但在“道相似也”後用句号,表達的意思就比較隐晦,既可理解為四句都是答語,也可理解成後兩句為作者之語;例④的标點表達的意思則相當明确,即前兩句為答語,後兩句是作者之語。

  對此不同的标點和解讀,語文界自20世紀70年代末起,不斷有業内人士在期刊上撰文發表意見,幾乎一緻認為教材中的《師說》的标點(即例③)是錯誤的,且大多傾向于應當作上述例④的标點,即表明“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是作者的評議之語。對這些意見,筆者不再贅引,在表示贊同之餘,僅就其未述及之方面,略做補充論證。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2)

  對于“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是作者韓愈的評議之語,古代不少學者即做如此解讀。如南宋理學家兼文學家呂祖謙選編《古文關鍵》,收入韓愈《師說》并于篇首評曰:“此篇最是結得段段有力。中間三段自有三意說起,然大概意思相承,都不失本意。”這裡所稱“意說”,是指作者獨創的意見;而于“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下又注曰:“生意說。此二句佳”[1]。則不僅認為作者的概括評議之語有自己的創意,而且贊許其為佳句。南宋鄭霖所撰《南安三先生祠記》有雲:“昌黎韓子作《師說》,謂‘官盛則近谀,位卑則足羞’,蓋傷師友之缺久矣。”[2]雖所引兩句原話倒置,但一字不差,且“謂”字的主語是“昌黎韓子”,推斷其說此語的原因是“蓋傷師友之缺久矣”。這無疑是将這兩句引語視為韓愈所說。南宋張侃《上谯大卿令憲書》,稱“退之《師說》所以規矩後人”,并謂其“位卑則近羞,官盛則近谀”“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等語,“皆所以持擇而為士君子之歸者有間矣”[3],顯然也是把“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當作韓愈所說。明代葉向高在其所撰的《明茂才華東卓先生墓志銘》中有雲:“餘惟古人最重師授,兩漢之世,傳經必推所自出,即官至通顯,猶雲臣師某人之力,蓋猶有三代之遺意焉。近世此風浸失,韓愈氏作為《師說》,有‘位卑足羞、官盛近谀’之诮。至于今,而名為師弟子雲者,抑又下矣。”[4]此中将簡縮後的“位卑足羞、官盛近谀”兩句作為譏诮之語,則解讀為出自韓愈之口也是十分明顯的。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3)

  ​當今文學研究領域的學者解讀《師說》,不乏從語言運用的角度來分析鑒賞此語段,對“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歸屬的看法與古人一緻,尤其是研究古典文學的名家所撰賞析文章,十分精彩。如王運熙《略談韓愈的〈師說〉》一文,認為韓愈此文“在語言運用上的一個特色是錯綜多變化,給人以毫不平滞呆闆的感覺”,舉例如:“‘巫醫樂師百工之人’小段中,以‘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的直接口吻來描繪士大夫之族在從師問題上計較年歲,底下‘位卑’兩句則用作者口吻來叙述他們計較貴賤,也是善于變化的一例。”[5]又吳文治《韓愈〈師說〉講解》文中也談道:“《師說》在句式和語言的錯綜變化方面,可供我們細細琢磨和借鑒的地方很多”,舉例雲:“‘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直接采用士大夫們對話的口吻來寫,它不僅表明了士大夫們對從師計較年齡地位的錯誤态度,而且從這裡可以看到他們的神情。文章直接引用他們的原話以後,緊接着‘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便立刻改用作者對士大夫們的言行進行評述的口吻來寫,使兩種不同的态度,針鋒相對。這也是本文運用語言善于錯綜變化的很好的例子。”[6]再如黃嶽洲《〈師說〉疑難詞句例解》一文也認為:“後兩句是否定或批評那些嘲笑或非難從師的人們,揭出普遍地不肯從師的社會心理,而為下文的慨歎提供了條件。”并從語體角度分析:“‘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是何等通俗、生動和口語化。‘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卻是精辟、簡煉、有極大概括力的論斷句。因此,後兩句當在引号之外。”[7]

  三位學者的分析皆鞭辟入裡,是對《師說》這一語段的中肯解讀,也是對如何正确标點所做的令人信服的最好說明。因此,我們認為統編語文教材中《師說》該語段的标點當做出修正,将“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谀”兩句放到引号之外,以引導師生在教學中細辨文本語意,做出正确解讀。

  二、文中自注的标示——《鴻門宴》疑義破解途徑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4)

  《鴻門宴》,早年各地的語文教材标點基本一緻,統編本高一必修下冊(2019年12月第1版)收入此文也沿用以往的标點。但文本中有一處标點及其釋讀曆來存有異議,茲錄如下:

  當是時,項王軍在鴻門下,沛公軍在霸上,相去四十裡。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郦山下,道芷陽間行。

  此段文字給讀者帶來的疑窦是:沛公從鴻門宴脫身,既棄置車馬而“獨騎”,又與樊哙等四人“步走”,沛公究竟是騎馬還是“步走”,前後語意似存在矛盾之處,以緻在專業期刊上針對這一語段的解讀文章不計其數,大多試圖通過重新诠釋“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這一句來解決語意上的困惑,并将着眼點主要放在了“步走”和“與”這兩個詞語上。但綜觀這些解說,由于脫離語言實際和對曆史文獻的叙事方式認識不足,非但沒能對此語段釋疑解惑,反而因各逞己見而造成文本解讀的混亂現象,事實上并沒有真正解決《鴻門宴》這一語段的疑義問題。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5)

  ​唯一能夠破解“獨騎”與“步走”這一疑義的途徑,是擴大視域從曆史文獻的叙事方式着眼,認識古人的行文習慣并通過标點符号的妥善标示來準确表達。對此,楊樹達先生在20世紀20年代初所著《古書疑義舉例續補》,率先提出了他的研究發現,即古書有“文中自注”的通例,視正文必要處,可随文自加注釋之語。這一觀點的提出,可謂識見獨到,于學界有醍醐灌頂之效。其言曰:“古人行文,中有自注,不善讀書者,疑其文氣不貫,而實非也。”[8]并從《史記》《漢書》等史籍中舉了很多例子,其中也包括《鴻門宴》一例,即叙述宴會座次時,本應連貫表述為“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卻于“亞父南向坐”後插入一句“亞父者,範增也”,這是作者特意為之的注釋說明。這種“文中自注”形式,作為古代史書中的叙事方式之一,是對正文的必要補充,也是古人的一種行文習慣。後張舜徽先生在所著《中國古代史籍校讀法》中,列“古代曆史書籍中,有自加注語之例”專門一節,對楊樹達所舉實例詳加說明,并總結說:“這種義例的發現,極有價值,确能說明問題,解決問題。對閱讀曆史書籍的人們,啟示了一個新的方法。我們如果不掌握住古人在寫作中有這樣的原則,便容易錯誤地将作者自注之語,看成‘文氣不貫’或‘字句冗沓’,那就冤枉了古人,失去了作者的原意。”[9]

  語文标點符号的用法及正确使用(以标點引導文言文解讀)(6)

  對《鴻門宴》中“獨騎”和“步走”産生疑義,其症結也就在于對“文中自注”的辨識及标點上。首次明确提出這一語段中存在自注之語的,是張仲良先生《整理古籍如何運用标點符号》一文:“‘四人持劍盾步走’是司馬遷的自注。‘步走’的隻是樊哙等四人,至于沛公,還是‘獨騎’的。其中并無矛盾。”[10]這與楊樹達等人的研究發現完全一緻,是解決這一語段疑義最有效也是最符合曆史事實的觀點。如果不計自注之語而隻看正文,是為“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從郦山下,道芷陽間行”。語句毫無窒礙,讀來非常流暢。

  對古書正文中帶有自注之語的标點,以往學者都主張用雙破折号來标示,但在标點的細節上尚有不同的處理。語文教材對《鴻門宴》描述座次的自注之語,采用的是單破折号。參照現行國家标準《标點符号用法》(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破折号用法的規範和示例,我們認為教材對《鴻門宴》中“亞父”的自注之語用單破折号是可行的,基本上能清楚、完整地顯示文本原意。至于同篇中描述沛公“脫身獨騎”這一語段,也應當按照“文中自注”的形式,改用單破折号的标點如下:

  沛公則置車騎,脫身獨騎,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 四人持劍盾步走,從郦山下,道芷陽間行。

  在《鴻門宴》文本中,通過這樣的标點來表明古人的“文中自注”,句子結構因恢複本來面貌而不再有雜糅之疑,既體現了古代曆史文獻的行文方式,又能引導師生在教學中順暢自然地解讀,從而也就避免了對前後詞語意義做無謂的揣測和不必要的紛争。

  順便要指出的是,配套的《教師教學用書》“參考譯文”中,對應“與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這句,譯成“讓樊哙、夏侯嬰、靳強、紀信四人拿着劍和盾牌徒步跟随”,一個“讓”字,等于如有人将“與”字釋為“使”。若果真采用“與”的這一僻義,教材中理應注釋說明,卻付之阙如,反映了教材和《教師教學用書》各行其是而缺乏照應。當然,如果教材對标點做出修訂調整,則譯文随之修改也會更加準确。

  總之,以正确的标點來引導文言文的解讀,既是語文教材編纂的應有之義,也是文言文教學和研究應加以重視的首要任務。亟盼語文界同人尤其是教材的編者,切勿以事小而不為,更勿囿于成見而固守一端。

  參考文獻:

  [1]呂祖謙.呂祖謙全集:第11冊[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8:3.

  [2]周敦頤.周敦頤集:卷十一 附錄[M].長沙:嶽麓書社,2007:241.

  [3]張侃.張氏拙軒集:卷五[M].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葉向高.蒼霞餘草:卷九[M].明萬曆刻本.

  [5]王運熙.漢魏六朝唐代文學論叢[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250.

  [6]吳文治.韓愈《師說》講解[M]//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文藝部.唐宋八大家散文.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1983:22.

  [7]顧振彪,王連雲,張厚感,編.高中語文課文分析集:第一冊[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84:907.

  [8]俞樾,等.古書疑義舉例五種[M].北京:中華書局,1956:214.

  [9]張舜徽.中國古代史籍校讀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375.

  [10]張仲良.整理古籍如何運用标點符号[J].文獻,1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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